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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帶著家有成癮者的媽媽們,組了一個讀書班,每隔一個月北上聚會一次,讓媽咪們可以卸下心防,吐露心中秘密與苦痛。這個機會裡,我認識了許多堅毅不拔的媽咪,用著自己的方法,盡一切努力地幫孩子戒毒。聽著他們的故事,我總是滿滿的感動與不捨的到最後一分鐘才離開現場、趕往車站坐車回花蓮,為得是多給媽媽們一些鼓勵與生命力。

 

8月份,因著中心有大型活動,我臨時調動了讀書班的時間,於是原本固定參加的媽媽們不克前來,卻來了一位新的媽咪,我今天是要講這位媽咪的故事,我們叫她:林媽媽。

 

『林媽媽和第一任老公生下兒子沒多久後離婚,帶著襁褓中的兒子嫁給第二任先生,同樣被老公家暴對待…每天被打的情形下生下了小妹。林媽媽為了這兩個小孩忍氣吞聲地過活,鄉下公婆生病了,請來外勞長期看顧,老公和外勞發展出了感情,公然曬恩愛、毫不遮掩,林媽媽還是一忍再忍。大兒子國中後開始叛逆,逃學、翹家樣樣來,就是不願意再回到充滿暴力和怨懟的家,在老公眼中,千錯萬錯都是老婆的錯,照三餐外加看不順眼就打林媽媽,終於讓林媽媽決定離婚了,隻身離家、兩手空空的從頭開始,留下了小妹給老公和外勞。大兒子在外混幫派、嗑藥、販毒,一路從少年觀護所關進了成人監獄系統;小女兒國中未畢業就交往男友,疑似也有嗑藥問題,小少女整天期待懷孕後,可和男友雙宿雙飛…林媽媽來到讀書班求救,說兒子這次要關13年,怎麼辦?兒子要求媽咪幫他請律師再上訴,找了法扶基金會的律師,審裡完兒子的案件後,律師告知無需上訴、不會有成效而作罷,因為林媽媽的兒子被8個人指證歷歷、兜售毒品給人。林媽媽因內心愧對於兒子,這一年來每一個禮拜都進去監獄探視兒子,幫兒子補足零用金,花光了身上最後積蓄20幾萬元。

 

若你換做是我,聽了她的故事,你會怎麼辦?若是以前的我會覺得林媽媽很可憐,再把身上的現金偷偷掏給她(這種事我還真的幹過)。那天我聽完故事後,我問林媽媽:「你有工作嗎?」她:「沒有!」

 

我:「你為何不去工作?」林媽媽:「為孩子的事情心煩,事情做不下去。有時,趕著給孩子辦事,突然請假後,就被老闆辭掉了。」

 

我:「很多人的家裡也是一堆麻煩事,但仍可以繼續工作,唯有自己好好工作,才能真正給自己和兒子一個保障。你沒有收入,只能坐吃山空,這樣的未來不是更加焦慮?再說,你兒子已經關進監獄,每件事都規律、正常,你怎麼會突然趕去給孩子辦事?」林媽媽:「兒子會打來說幫他寄衣服或NIKE球鞋或幫獄友寄錢,我怕他會被獄友欺負,就趕快去幫他匯。」

 

我:「你兒子是關長刑期的,通常都是新入獄的人要跟妳兒子拜碼頭,他不要去欺壓別人就好。且他是違反一國之法,關進獄中吃、住都免錢,你還給他零用錢就算了,為何還要幫其他的獄友匯錢?你等於是在出錢讓你兒子當老大,你根本不用擔心他會被欺負!」林媽媽:「我兒子就是打架被關獨居房,我才怕他被欺負阿!」

 

我:「都已經被關進監獄了,他還敢打架,就表示他根本沒把"規定”放在眼裡,跟他繼父一樣不爽就打人,這樣的人際關係是有問題的,你應該要建議他多讀書增加知識才對,他必須學習怎樣去跟別人相處,而不是你用高昂的物質給他呼呼。現在他和別人處不來了,他叫你匯錢過去,他用同樣的方法收買別人的心。」林媽媽:「我這兒子就是可憐,從小被繼父打到大,繼父半夜喝醉回來,就是把每個人叫醒罵一罵,罵不爽就開打。」

 

我:「當孩子還小時,是你決定忍氣又吞聲、沒有帶著他們離開,才讓孩子飽受暴力的威脅,忍到你兒子的身體足夠大到可以反抗時,他也用暴力去威脅別人,當然會選擇加入了幫派去壯大自己的力量。從此人生開始走了樣...你是否看到你親身為孩子示範了什麼?」林媽媽:「那我還要幫我兒子請律師嗎?我又沒錢請好一點的律師,法扶的律師就叫我不用幫他上訴了!」

 

我:「為何沒有錢?很簡單,因為你都沒去工作,沒有收入就是只能花老本。想要做兒子的好模範,就是去工作,讓自己有能力過活,然後兒子出獄後還有本事可以做點小生意。兒子想要早點離開監獄,這是很好的想法,請他自己努力讀書、考證照或是幫主管工作,以提升獄中的分數,就可以提早辦假釋。是他自己選擇要販毒的,他就得負起相對的責任,而你也要趕快去工作。』林媽媽:「那我兒子就要關這麼久喔!」

 

我:「你兒子是違反法律,因為販毒的行為危害太多人、影響太多家庭的生存,政府才會設下重罰,不讓人民販毒。光是舉證你兒子販賣的就有8人,但事實上你知道你兒子賣給多少人嗎?你知道他傷害了多少個家庭的幸福嗎?」林媽媽沉思了一會兒:「那我還要去看他嗎?」

 

我:「你當然可以去看他,但是等你工作穩定後,有空再去看就好啦!他已經在裡面一年多了,裡面的規矩比誰都懂,他不去欺負別人就很好了!而且之後這幾年他都關在裡面,你不用擔心他半夜跑出去跟誰在鬼混、你不用怕他在外面幹什麼勾當、你不用緊張來電的是不是警察...所以好好地放心去工作吧!」』

 

你覺得這故事帶給你什麼啟示?

(1)       若父母親沒有負起責任去認真賺錢,提供給下一代好的環境,孩子的生存潛能是較低的。若父母親一直跟孩子唉沒有錢、抱怨錢難賺...這容易讓生存潛能低的孩子,去鑽漏洞快速賺錢、試圖立刻獲利,以擺脫貧窮的困擾。當然也是有孩子在惡劣的環境下,靠著自己努力求生,少女慈善家-沈芯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
(2)       林媽媽用”委曲求全”陪伴孩子的成長,在家中扮演著弱勢的低姿態角色,孩子從小也看慣了,以為讓別人低姿態的委曲求全就是一種愛。孩子大了,他加入幫派,用暴力討債、販賣毒品的方式生存,好讓人屈服於他,他以為這是一種”愛”、他以為這是一種”生存之道”。

(3)       『交換』:是一個以物易物的動作。

        比如說:你喜歡哥哥的遙控車,就幫他打掃房間一個月,然後哥哥就將遙控車交給你;或是鄰居烤的蛋糕你愛吃,你就將親手縫製的抱枕跟鄰居交換一個蛋糕。我們都知道到7-11買一罐養樂多都要跟店員交換12元,這是基本的交換觀念。林媽媽的付出與孩子的回饋不成正比,這讓孩子覺得無須付出就可以獲得他喜愛的物質,這成就了罪犯的想法。小偷就是看到喜歡的東西先拿再說,從來不交換,才會一直給自己惹來麻煩,詐欺犯與詐賭犯亦是如此,他們從不付出勞力或心力去工作。這也是我一直要求林媽媽要去工作以身作則的原因,唯有自己腳踏實地、付出勞力所掙來的錢,才會真正留得住,這必須靠生活上的實際行動去體現,讓孩子親眼見證,他才會改變想法的踏實過他往後的人生!

 

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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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芯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