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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結婚前,我是一個比較自我的人,雖然老大的個性,讓我很會照顧別人,但在戀愛關係裡面,愛是互相的,只有單向的一昧付出卻不懂得接受,終究會失衡然後步向分手。
 
我嫁給了我的好朋友,他是我工作上的同事,等於我們一天24小時都處在一起,持續了11年(友人常問我,這樣不是很沒自由?不會吵得很兇嗎?)
 
記得剛談戀愛時,兩個人常爭執,硬要把自己的想法灌進對方的思想裡、硬要勉強對方同意自己,只要一踩到底線,就認為對方是故意的,也要猛刺回去、非拚個輸贏不可。
 
隨著,處理戒毒中心的許多個案,我發現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,在一個主題上有千萬種不同的想法,沒有誰一定是全對的、也沒有人是百分百錯的(一個賣藥的藥頭,很有可能是從小失去父愛,於是追隨一個對他照顧有加的長者,幫那位長輩運送毒品,當這藥頭被抓時,還袒護了這位假爸爸,將刑責全部扛下,你說他完全做錯了嗎?)
 
我不再要求我的另一半:一定要全盤接受我的觀點,讓他保有他的想法,能自在地跟我溝通。當我們擁有完全不一樣的觀點時,這樣反而可以從不同角度去審視一件事情,然後一起合作讓眼前的事情進行得更順暢。這樣的溝通模式,就真的具備了雙向溝通:給予(自在地說出自己的想法)和接受(同意對方不同的觀點)。
 
我們一直是對方的好朋友,十分了解對方也很有默契的一起工作,相愛和互相欣賞的感覺,並沒有因為相處久了而消失。
 
這麼好的關係,我們希望能夠感染更多人...只要家庭的婚姻關係是幸福的,孩子就一定是快樂的,社會問題自然會減少非常非常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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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芯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